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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开招聘凤县博物馆等纪念场馆工作人员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18-07-05 10:07  来源:凤县文广局  【字体: 】  浏览次数:
  

根据工作需要及凤县临聘人员管理办法,经县政府研究同意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凤县博物馆(凤县革命纪念馆、中国工合纪念馆)等纪念场馆工作人员10名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岗位及职数

宣教讲解员   职数:8名

保  安  员   职数:2名(限男性)

二、报考条件

招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、勤奋好学、吃苦耐劳、服从管理、遵守纪律、身体健康。同等条件下,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员优先录取。

(一)宣教讲解员

1.年龄20—28周岁(1990年6月—1998年6月期间出生);

2.女性身高1.62米以上,男性1.70米以上,五官端正,气质佳,普通话标准;

3.大专及以上学历,汉语言、汉语言文学、历史、英语、教育学、播音与主持、旅游类、表演艺术类等专业,有从事文字材料工作经历,熟练掌握英语,具有英语等级证和导游证书者优先。

(二)保安员

1.年龄20—45周岁(1973年6月—1998年6月期间出生);

2.身高1.70米以上,五官端正,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;

3.高中及以上学历,能服从单位管理,适应节假日及夜间值班;在同等条件下,退伍军人优先。

三、招聘程序及方法

(一)报名时间、地点和方法:

1.时间:2018年7月6日— 7月9日。

2.地点:凤县文化广电局六楼大会议室。

3.报名须填写《凤县博物馆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一式两份,并提交相关资料。

4.贫困户家庭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县扶贫办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。

5.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,不得重复交叉报名。

(二)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

1.本人有效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。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。

2.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(同一底版)

(三)资格审查

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,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、所提供的资料、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,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、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,随时取消应聘资格。

(四)考试

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,笔试占40%、面试占60%。

1.笔试:满分为100分。

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
笔试内容:法律法规常识、凤县革命史知识、工合史知识、文物知识等。

依据招聘计划数1: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,笔试成绩将在凤县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。

2.面试:满分为100分。

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
面试内容:仪表举止、语言表达、应变能力及自我情绪

控制能力及特长展示。面试成绩将在凤县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。

3.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人数的,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;保安员不参加笔试,直接进入面试,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
(五)体检

依照综合成绩(综合成绩=笔试成绩*40%+面试成绩*60%)从高到低的次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: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。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政审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,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,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在限定的时限内不能参加递补体检的,视为放弃。

(六)政审

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,由常住地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。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学习和工作表现,遵纪守法、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。

在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形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,取消录用资格:
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到劳动教养的人员;

2.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;

3.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人员。

四、录用

1.公示期满,进行岗前培训,对于培训期间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不予录用;对于无问题反映、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录用,并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。

2.本次招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最少服务期为3年。

五、工资福利待遇:

聘用人员工资按照高中学历1850元、大专学历1950元、本科学历2100元的标准(含个人交纳保险)发放,晋升工资按《凤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》统一调整。按照规定交纳相关保险。

六、其他未尽事项按照《凤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》由县人社局、县文广局负责解释。

咨询电话:0917-4717280(凤县博物馆)

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        凤县财政局

凤县文化广电局

2018年7月4日

[网络编辑:邢培茹]